日前,山西省司法廳向社會發(fā)布信息,為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按照立法程序現(xiàn)對《山西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
《條例》在學校保護和社會保護方面提出新要求。
為防治校園欺凌,《條例》要求學校應當將未成年學生欺凌防控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建立校園欺凌防控和處置機制。學校應當及時制止未成年學生欺凌行為,定期開展預防和應對欺凌行為的主題教育,設立并公布學生欺凌投訴、求助通道。
防治性侵害性騷擾方面,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未成年人開展與其年齡相適應的性教育,提高其防范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在社會保護方面,《條例》要求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建立入職準入查詢制度和違法犯罪記錄常規(guī)查詢制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fā)現(xiàn)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fā)現(xiàn)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公眾可登錄山西司法行政網查閱征求意見稿。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于3月17日前將意見和建議以信函形式寄送至下列地址和聯(lián)系人,或者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郵箱。地址:太原市小店區(qū)學府街41號。聯(lián)系人:山西省司法廳立法三處趙利娜。聯(lián)系電話:0351-6922123。郵箱:sxssftlfsc3@163.com。
來源:山西日報客戶端